项目背景
为了帮助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与乳腺癌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延长患者生命,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计划于2016年11月正式启动“以‘诺’为本-肺癌与乳腺癌患者援助项目。
援助模式
援助药品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已成功入组患者的援助药品领取,将不受项目结束的影响。
申请条件
医学条件
(1) 经病理学(组织学或者细胞学)或临床证据诊断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以及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2) 患者一般情况适合化疗(PS评分0-2)
(3) 化疗方案应在适应证范围内: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转移性乳腺癌的单药或联合化疗
(4) 患者能够从诺维本®软胶囊单药或联合治疗中获益(获益是指依据RECIST标准评价为完全缓解、部分缓解或疾病稳定)
其它条件
(1) 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2) 符合本项目援助条件的低保患者或低收入患者。
(3) 患者自购使用的诺维本®(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 20mg)必须是中国大陆包装。